再奪狀元度仲秋:金門中秋搏餅起源與文資化的省思

林建育(浯江歷史田野工作室負責人)

中秋搏餅又稱「搏狀元」、「搏中秋」、「奪壯元餅」或「搶狀元」,另俗稱「卜餅」或「搏餅」。中秋搏餅為自古流傳於原隸屬泉州府的金門與廈門,另閩南的晉江安海、石獅、龍海石碼亦有此風俗,並傳到臺灣臺北、彰化、埔里、臺南等地,甚而遠傳至南洋的金廈鄉團。於清末時有詩文描述廈門搏狀元籌之情景,王步蟾在《鷺門雜詠》中有詩句:「月餅團圓新買得,拈骰奪取狀元籌。」,並有彭一萬先生發現清末舉人黃翰《禾山詩鈔》中的《賭月餅》詩:「六子齊投任變翻,街頭巷尾笑言喧。科名久已遭人唾,猶集群兒搶狀元。」而中秋搏餅起源說法中最普遍的應該算是鄭成功部將「洪旭發明」說。

相傳中秋搏餅乃為消解軍兵思鄉之苦

相傳中秋搏餅乃為消解軍兵思鄉之苦

相傳,1650年前後,鄭成功據廈抗清,其營部士兵多來自福建、廣東等地,中秋節前後愈發思親懷鄉之愁;於是鄭成功的部將洪旭與兵部衙堂的屬員為了寬釋士兵之愁緒,並以激勵鼓舞士氣,以利驅逐荷蘭東印度公司殖民者,克取臺灣,於是與當年駐紮在今廈門洪本部33-44號的後部衙堂屬員,經過一番推敲,巧妙研究後思考設計出搏中秋會餅方式,讓全體將士在中秋夜晚歡暢一搏。

博弈娛樂老少咸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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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旭發明」之說法較廣為流傳,在金門幾位地方文史工作者的研究中皆有提及,但此說法仍無法確認出處為何,呈現僅為民間傳說之認知,因此,亦出現不少不同的看法。爭論的幾個主要論點在於:一、與鄭成功有關史志、文獻、詩歌集均找不到鄭成功或洪旭發明搏餅的任何記載;二、在準備爭籌軍糧,北伐南京恢復明統的鄭成功部隊,部隊吃飽已屬不易,如何會耗費大量的餘糧去做月餅來玩搏餅遊戲?三、中秋吃月餅的習慣,是北方麵食文化的產物,而閩南則屬於典型的米食文化地區,本地居民傳統上都以大米和紅薯為主食。由此而產生的閩南節日食俗,也是糯米米糕和薯餅芋餅等。現存福建第一部地方誌《八閩通志》成書於明代弘治年間(1490 年前後),該書「風俗歲時附」條目中,記載了各地歲時,其中泉州有元日序拜、上元放燈、清明祭掃、端午角黍競渡、七夕乞巧、中元盂蘭盆會、重陽登高、冬至祭享、除夕守歲等九個,並未提及中秋月餅之說。然而到了清道光年間(1821—1850),地方誌中已可見到中秋月餅的記載。道光《廈門志》〈歲時民俗〉條記載:「 夜薦月餅,芋魁,祀神及先;親友相饋遺。」;另乾隆《馬巷廳志》〈歲時〉條:「八月中秋夜,以月餅、番薯、芋魁祭先及神,前一二日親友以此相遺。」;則說明閩南中秋吃月餅的習俗;但在鄭成功抗清的時期,閩南地域仍無法在文獻中清楚呈現是否存在現代所流行的「會餅」之相關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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搏狀元拔頭籌

而另外一種搏餅來源的說法,是認為源自北方流行的狀元籌遊戲,廈門大學劉海峰教授研究後認為:「福建福鼎市閩南語通行區域中,至今還大規模地存在著搏狀元拔頭籌的情況。狀元籌的規則和玩法與搏餅也極其相似。所以,搏餅非廈門獨有的歷史遺存,而是狀元籌遊戲的演化。」,此說法雖然得到了許多學者的認可,被做為對「洪旭發明說」抗衡的有力證據。另狀元籌說還衍生出了占卜說和賭搏說等認知。部分學者認為搏餅是用來「卜狀元」。亦有人認為,搏餅其實就是一種帶有賭搏性質的民俗活動,並不帶有特別的含義,只是在節慶的時候需要的一種娛樂活動。

雖然搏餅起源的爭論仍在,但透過主客觀因素與條件可理解中秋搏餅非單一一人所發明,而是透過長期醞釀,後於民間流傳,並經過修正與整合而成的結果;不過並不影響民間對中秋搏餅民俗活動的熱愛。雖然我們不能確定搏餅起源的具體時間,但能夠肯定的是,在清宣統二年(1910)年廈門報紙已進行對有商家製作狀元餅有了相關的記載。

在廈門,早期搏餅的流傳範圍,並不是今天行政劃分的廈門地區,主要是廈門島內的老廈門城區。這樣的範圍內,是80年代以前搏餅活動盛行的地區。在當時的島內鄉村及島外是較少搏餅活動的。二十世紀初的政權更迭乃至後來的戰爭時期,廈門民眾都一直持續性的進行著中秋搏會餅的活動,並沒有受戰爭或政權更迭的影響。但在1960年代初的自然災害與隨之而來的文化大革命,使搏餅民俗活動受到影響。大部分人都沒有進行遊戲的主要原因是因為被政府禁止以及經濟上的問題。1980年以後,搏餅變成廈門政府推廣的民俗活動之一,在學校、公家單位、私營企業相繼將搏餅作為宣傳傳統文化、帶有福利性質獎勵的一種方式。而搏餅的獎品從會餅逐漸變成了而是由實用物品組合而成,東西只要按照會餅規定的數量組合成,沒有種類限制。近年來廈門的搏餅習俗已經擴大了進行範圍,從廈門島內延伸到島外,並且影響到漳州及泉州,而搏餅能夠獲得大眾的青睞,並呈現普及的狀態,還有另外一個原因,那就是搏餅的兩個主要特色,其一是絕不單獨舉辦,有搏餅必有宴席,其二是絕無空手而歸,只要參與必定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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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潛近六十年的搏餅今日已成觀光重點

在金門,早期搏餅的流傳範圍,並不是今天行政劃分上的金門縣,主要是在後浦城區為主,並以數家戶為主體形成盟會的方式在進行搏餅民俗活動,而在鄉村聚落或烈嶼幾乎不太清楚搏餅民俗活動的進行。民國初年的政權更迭或後來的日本統治時期,普遍受到影響;更主要的影響是1949年後國軍進駐金門,使搏餅活動的進行略受影響,且物資取得相對缺乏情況下,使得1949年後搏餅民俗活動沉潛近六十年。直至2005年以後,金廈民間積極的交流下,搏餅民俗活動亦開始回復進行,迄今約可分為三時期,第一期為旅行公會承辦時期,為回復搏餅民俗活動初三年(2005~2007年),主要以促進旅遊活動為主;第二期為以金門縣觀光處為主要承辦時期(2008~2014年),引入以搏餅市集為概念的觀光導向操作,主要以大活動方式做為旅遊活動並促進遊金旅客之共同參與為主;第三期為以金門縣各鄉鎮公所承辦(2015年開始),希望民俗活動回歸本質,並讓更多鄉親參與,另與觀光導向為主的操作分軌進行,讓遊客有完整體驗的機會,並希望帶動產業升級。

狀元餅製作

狀元餅製作本身仍具傳統性,而搏餅如何在當代傳承則是共同需要面對的課題

中秋搏餅民俗活動在公部門為主辦理近十年後,應思考回歸其自主性、自發性,因為中秋搏餅民俗活動應有的自主性與在地性因政府資源的挹注(補助)而讓中秋搏餅民俗活動產生自身的質變與誤解。近十年,因政府資源的挹注(補助)讓更多人參與、讓大家動能增加這對於民俗而言有著極大的助益,但如讓在地鄉親大家的動能與參與感減弱那就是具疑慮之處。民眾自主性、自發性的進行與參與的中秋搏餅那才是民俗,登錄為金門縣民俗的中秋搏餅,應回歸以在地鄉親與文化為主的層面,方能讓中秋搏餅在民俗的本質上重新建構。

名詞說明:

金門的中秋搏餅民俗活動存在「搏」與「博」二字皆有使用之情況,然此二字於專家學者與地方文史研究者間仍有諸多討論,本內文仍以「文化資產保存法」之「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二條通過登錄為金門縣民俗時,其所登錄之正式名稱「中秋搏餅」為依據,使用「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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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溫宗翰、官怡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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