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搶轎古今談(二)│南瑤宮管理爭議,是搶轎文化的內在動機

圖文/鍾秀雋(政治大學民族學系博士候選人)

除了經濟寬裕、地理位置、地方勢力的較勁等外顯因素外,回頭看彰化市寺廟發展史,其實擁有一座全台灣首屈一指的重要媽祖廟,南瑤宮轄下十個「會媽會」,是台灣組織最龐大的神明會,遍布中、彰、投地區,形成台灣最大的信仰圈。其「笨港進香」早期更是台灣最盛大的進香團,所謂「彰化媽蔭外方」,甚至表現了南瑤宮媽祖的神威遠播。彰化人有這麼一尊名聞遐邇的南瑤媽,又何以會對大甲媽如此瘋狂呢?

這個疑問,就是彰化搶轎的內在成因,且蓄積數十年之久。這一切,就從彰化人口中一句「咱媽祖是公所的」看出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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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南瑤宮進香團規模為全臺最大。

▍南瑤宮管理制度的更迭

南瑤宮自1738年(乾隆3年)建廟,至1912年(大正元年)以前,廟務都由爐主負責。1913年(大正2年),因改建南瑤宮而成立「南瑤宮改築會」後,一切廟務、財務始歸該會管理,再由值年爐主負責祭祀工作。

1936年(昭和11年),當時彰化市全體議員認為彰化市財政拮据,而市內寺廟各有廟產甚多,遂成立「彰化市寺廟整理委員會」,管理市內包括南瑤宮等寺廟之財產,並明定以其收入充為興辦慈善、教育事業之用,彌補彰化市財政歲出。該會後於1941年(昭和16年)改稱「彰化市信仰淨化委員會」,南瑤宮自此由民間轉為官方管理,成為「官廟」。

戰後,「彰化市信仰淨化委員會」改稱「寺廟興辦公益慈善事業委員會」;1948再奉省政府轉內政部函示,結束「寺廟興辦公益慈善事業委員會」,另設「彰化市寺廟管理委員會」。1951年彰化市公所成立,訂定了「彰化市寺廟管理辦法」,並於1952年成立「寺廟室」,欲接管「彰化市寺廟管理委員會」業務,但唯獨接管南瑤宮並不順利。

原來,在二戰後,因日本政府撤台,原由官方管理的南瑤宮在辦理交接之際,以唐瀛松(曾任第1至第4屆彰化市民代表,並任第4屆代表會副主席)為首的地方人士進駐南瑤宮,並於1945年9月自組「南瑤宮委員會」,由當時之南興、南瑤、成功3里、計17鄰之市民為該宮信徒,經選舉後上呈報准,但遭彰化政府否准。翌年,時彰化市長王一麎下令扣押唐瀛松等並接管南瑤宮,卻獲時彰化市參議會議長李君曜替其保釋,並與王一麎協商轉移管理權事宜,但遭唐等拖延,後又逢「二二八事件」發生,接管南瑤宮事宜又再延宕。

1954年,據報唐瀛松等侵吞廟產,公權力將唐瀛松等移送法辦(最終唐瀛松等因符合當年罪犯赦免減刑令甲項規定,在赦免之列,依刑事訴訟法第231條第3及第8款予以不起訴處分)。翌年,彰化縣政府主任秘書陳重乙代行公文(時任縣長陳錫卿出國),認定南瑤宮符合〈監督寺廟條例〉第4條,因其寺廟、財產、法物如無合法繼承人者,即視為「荒廢之寺廟由地方自治團體管理之」,命市公所依該法條接管南瑤宮,並依「彰化市寺廟管理辦法」,執行南瑤宮等寺廟之管理業務迄今。

民國44年起,歷任彰化市長皆為南瑤宮管理人(圖為彰化市長邱建富代表南瑤宮參與2016彰化縣媽祖聯合遶境團拜)。

▍官方接管南瑤宮後的效應與爭議

南瑤宮在被接管後,香火日益衰退,亦屢遭批評官僚、管理不善。如1997年,出現香油錢短收的新聞,市公所及前市長葉滿盈,都曾公開自認無法與其它由信徒自組管理委員會的宮廟比擬,香火大不如前。

數十年來,不僅要求還廟於民的聲浪不曾停歇,1983年,彰化縣府亦曾要求市公所,將所代管之包括南瑤宮的寺廟歸還民間信徒組織,遭彰化市民代表會拒絕,反要求彰化縣政府允其自組「南瑤宮協助管理委員會」,亦遭彰化縣政府斥以「巧立名目」,否准成立。1986年,台灣省政府民政廳奉內政部函要求,若接管寺廟之廟務、人事已恢復正常,應交還信徒組織管理委員會自行管理、正常發展,同樣遭彰化市民代表會反對,故市公所再報奉台灣省政府民政廳,拒絕交還南瑤宮在內所接管之寺廟。1991年,時任彰化市長的葉滿盈承諾成立「南瑤宮管理委員會」,時任寺廟室管理員的黃逸農也承諾成立「南瑤宮協助管理委員會」,卻都不了了之。2009年,聯合報邀請民進黨籍邱建富、國民黨籍溫吳麗卿及王敏光三位彰化市長候選人,就「如何恢復南瑤宮風光」專題做政見發表,可見南瑤宮需要「重振」,是一個客觀事實。

官方接管後的南瑤宮,除了管理效率低落、官僚化為人詬病外,接管的正當性更屢遭各界質疑。最初因市庫短缺,故接管民間廟產的動機,缺乏正當性,國民政府遷台後不僅未予改善,反而承接此例,後不論民間或上級機關要求還廟於民,彰化市公所與市民代表會卻屢予拒絕,與社會輿論背道而馳。

另外,官方接管後的廟產應用,也讓官民雙方沒有信任感,例如1952年訂定的〈彰化市寺廟管理辦法〉第4條:

適用本辦法之寺廟祠堂其左列各款之收入均歸市公所收入。
一、信徒之油箱。

二、信徒之樂捐。

三、財產之收益。

因捐給南瑤宮的任何經費均歸市庫所有,嚴重降低信眾投入廟務的動機與熱誠,地方戲稱捐錢給南瑤宮猶如「加稅」。雖然該法條在1996年修訂為:適用本辦法之寺廟祠堂其左列各款之收入均為各寺廟收入,並存入寺廟專款戶。但在修法之前數十年的款項已無從查察,也早已使民間對於南瑤宮的廟務不具信任與熱誠,兩者嚴重疏離。

再者,接管南瑤宮所依據的〈監督寺廟條例〉,也發生違憲爭議,大法官573號解釋,宣告該法第8條及第2條第1項違憲。而接管南瑤宮所依據的該法第4條「荒廢寺廟,由地方自治團體管理之」,其中「荒廢」的定義,雖然台灣省政府曾做解釋,係指「寺廟及其財產、法物如無合法繼承人者」,但南瑤宮自建廟以來香火旺盛,十個會媽會的組織規模全國最大,要說「荒廢」,實難以服人,官方無視相關事實,數次拒絕將南瑤宮交還民間,顯見資源豐沛的南瑤宮,是多麼誘人。

反觀大甲媽祖年年來到彰化作客,與地方培養出濃厚的情感,鎮瀾宮眾團隊於每年農曆年後便南下走春,拜會各個即將於遶境進香經過的宮廟、接待組織、甚或是年年寄宿的民宅,誠意到家、禮數週到,長年的累積經營,加上近20、30年來大甲媽祖繞境進香的聲勢日益壯大,同時期的南瑤宮卻處低潮與爭議之中,彼消我長及磁吸效應下,使彰化市民將不滿南瑤宮現況的情緒,轉而投入在接大甲媽之上,某種程度,是對官方的示威與不滿的宣洩,這種「瘋大甲媽、冷南瑤媽」的地方奇景,聯合報也曾以〈彰化人瘋大甲媽 南瑤宮何堪〉為題,點出管理者經營心態是關鍵。

2011年,彰化市長邱建富實現競選承諾,將市公所代管寺廟之一的彰山宮正式歸還民間,跨出重要的一步。近年來南瑤宮的進香活動、信徒組織也漸有起色與活躍,管理者已較以往用心經營,但最終如何處理南瑤宮的管理問題,短期間恐難有解。

【延伸閱讀】:戰後大甲媽祖進香的路線與時間變化

▍搶轎今昔與省思

彰化搶轎的誕生,其實綜合著天時(台灣經濟起飛的70年代)、地利(大甲媽祖路線上最熱鬧的城市)、人和(彰化人對南瑤宮管理問題的不滿),成為大甲媽祖遶境進香途中,備受矚目的另類傳統。

所構成的原因,不單純只是地方角頭拚面子、撐場面而已,還有著傳統庄頭內的角色分工、集體動員、慶典舞台的象徵資本、以及彰化地方內部對南瑤宮的信仰情結,移情到大甲媽祖信仰身上,反而觸動了豐富多元的進香文化現象,是台灣民間信仰中相當特殊的案例。

(本文同步刊載於「獨立評論@天下」)

【編按】:
1、本文上接〈彰化搶轎古今談(一)│大甲媽會興是彰化人炒起來的!

2、本文刪改自:鍾秀雋,〈信仰暫轉-從彰化市搶轎習俗論彰化市公所接管南瑤宮之效應〉,收錄於《2010媽祖信仰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彰化縣政府文化局,2010,頁159-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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