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將雨而商羊舞,祈雨為何穿喪服?

編按:睽違58年,有鑒於晚近水情緊繃,農田水利署台中站將於2021年3月7日,委請大甲鎮瀾宮辦理祈雨法會。正因如此,許多網友翻出一甲子以前的照片探討祈雨儀式。
仔細看照片為有隻黑色紙鳥在中上部位。轉引自網站:姜朝鳳宗族 原文載明為民國四十年大甲水尾溪祈雨,由陳文德提供。(圖片若有侵權請來信告知。)

在眾多討論中,多數人最為好奇為何需要披麻戴孝祈雨,此外,並非每個人都有披戴,有些人是以白服出席,其背後有何意涵?除此之外,在網路討論的照片中,也有許多今日已然絕跡的儀式內涵,比如現場領頭者手持著竹青,在竹青上懸掛幡巾,又在竹青上懸掛一隻黑色紙鳥,其背後有何意涵?又在另張照片右下角,有寫著旱魃字樣,其代表甚麼意涵呢?這都將在本篇文章當中,稍稍討論。

仔細看照片右下角幡巾上有寫著「大亢旱魃永XXX」。轉引自網站:姜朝鳳宗族 原文載明為民國四十年大甲水尾溪祈雨,由陳文德、林言義提供。(圖片若有侵權請來信告知。)

延伸閱讀:玉京浩蕩降甘霖:貞節媽的祈雨故事

文/温宗翰(民俗亂彈執行編輯、東華大學中國文學系民間文學博士班)

祈雨儀式中的紙鳥,稱為商羊。若根據《孔子家語》所載,有次齊國出現怪鳥在跳舞,王侯深感怪異,便差遣使節前去魯國詢問孔子,孔子解釋這隻鳥名為商羊,屈一腳跳舞,若見其出現即會招致大雨,於是敬告齊要修築堤防、興築溝渠;果不其然,天降大霖,雨水氾濫成災。因此,古人認為只要看到商羊跳舞,就是大雨將要來臨的跡象。
 
在後代的紀錄中,有更多關於商羊的形象,比如在《禽經》裡提到商羊是「𪂕」(本字為左雨右鳥,部分網頁無法呈現),𪂕(雨鳥)飛則雨;而在《廣韻》中,提到「𪄲鴹,一足,舞則天下雨」。且提及牠可能「文身赤口」「左肋有肉鼓,右肋有肉鐘,伐鼓則舞,考鐘則鳴。」的形象。
 
古人祈雨時,取竹青綁幡巾,並在竹竿末端綁上一隻商羊,象徵著商羊飛舞,這個儀式在台灣,無論是日本時代或戰後紀錄中,都可以看到。又,台灣日本時代的文獻中,商羊即為黑色,且黑色署水,因此推判大甲祈雨老照片中的紙鳥為黑色。
 
至於穿著喪服祈雨,若根據張建彬1943年在《民俗台灣》發表〈雨乞ひの行事に就いて:臺北市大龍峒に於ける〉一文,當時臺北大龍峒保安宮之祈雨儀式,也是有穿著喪服祭祀之例;張建彬進一步解釋道,穿著麻布衫,手持靈堂前的「幡仔」,其實就是為了要顯現出大旱猶如喪失親人般悲痛。
 
但這也僅是其中一種解釋說法。
首先,在《淮南子‧主術訓》中,曾經記載著知名的商湯祈雨故事。據載,在成湯時期,也遭逢大旱之苦,連續祈雨七年未能成效,因此太史就建議商湯君王,要以活人的犧牲獻祭,才能祈得雨水。但商湯認為如此不好,所以君主便就「遂齋戒、剪髮、斷爪,素車白馬,身嬰白茅,以為犧牲,禱於桑林之野。」也就是說,為了順利求得雨水,君王將自己梳洗乾淨,持齋戒、穿白茅素服,搭乘簡易馬車來到荒郊野嶺,進行祝禱儀式。即便要有活人犧牲,商湯也是自願赴湯,讓自己去獻祭。
淮南子這點記錄相當重要,在目前已知的所有祈雨儀式中,都必然要有禁屠封刀、齋戒多日,雖沒有提到要剪髮、修指甲,但也都必須要身穿喪服孝衣,更重要是「禱於桑林之野」,其實就是於野外搭建雩壇,祈求雨水。無論是日本時代或戰後的新聞記述,若要祈雨,都必須要到郊外水邊或海邊搭壇,這點顯然也是仿效桑林祈雨的記述。
1910年6月28日《臺灣日日新報》的報導〈竹城小信/苦旱祈雨〉是如此寫道:

去六月十日。竹城紳民為苦旱祈雨故。
祈天地神祗。效桑林之祝。同十六日高鄭二參事暨有志紳士到舊港祈雨。同二十五日復抵金門厝溪祈雨。
聞是次警官亦尊重本島慣習。準令禁止山海狩獵。不茹葷腥者四日。又外媽祖宮城隍廟竹蓮寺三處置祈雨壇祈雨云。

──不著撰者,〈竹城小信/苦旱祈雨〉,《臺灣日日新報》,1910年6月28日,版4。

此篇新聞文獻也透漏許多重要訊息,首先新竹這場祈雨在報導者詮釋來看,是在「效桑林之祝」,在淮南子的記述中,成湯君王自我梳洗後,特別穿上白茅衣,其解釋為「代替犧牲品」,也就是表現出甘願自己成為犧牲奉獻品的狀態;由此或可推敲,穿著喪服者,就是要偽裝成「以身獻祭」的意象。
其次,在祈雨儀式中,有幡巾上寫著平定旱魃的字樣;《山海經》中,旱魃最早形象為「黃帝女魃」,有止雨的能力,並且協助斬殺蚩尤;此後,魃的形象在歷代以來就不斷轉型,唐代《通典》記錄「耕父、女魃皆旱鬼」;到了明清時代,魃直接被當作是屍骨所變,尤其在《閱微草堂筆記》中,甚至提到當時代的人們認為旱魃就是殭屍,焚燒他即會下雨。
 
因此不少祈雨儀式其實也都跟驅除旱魃有關,甚至有斬旱魃、打旱魃等儀式,這類儀式都是要由人裝扮成旱魃,然後在儀式過程中驅送他離開,以象徵祈雨儀式之圓滿;由此可知,喪服本身或許也是裝扮橋段,藉此滿足送離旱魃的儀式。
一般而言,儀式發展通常不會只有一種起源,時常是複合式形構,因此我們確實也很難斷言,到底披麻帶孝祈雨的意涵為何;只不過,對人類社會來說,祈雨儀式自然是要表現出生活困苦的狀態,如此才能感動天地,使其憐憫施捨雨水。
 
如果我們再比較清代官方文獻中,有關設立雩壇祈雨的儀式內容,就會發現清代官方祈雨儀式,不盡然跟現有已知民間發起的祈雨儀式相同,官方祈雨還有時間點與層次上的秩序,在相應的儀式行為中,也都略有禮節規範。即便像大甲地區居民過去所舉行的祈雨儀式這樣,眾人迎請地方主神,披麻戴孝在祈雨壇,焚燒疏文上呈天庭;乍看是地方集合參與,但其實民間信仰邏輯依然保留著封建時代的儀式框架,必須要由政府官員、地方父母官帶領,才能順利向上天祈得雨水。因此,以往的祈雨儀式,大多由官場人物,或是由地方仕紳提出。

比如根據1955年《聯合報》就曾記載,臺南縣農民聲請縣長高文瑞要穿「麻衫」祈雨;1956年花蓮縣連續47天沒有降雨,花蓮縣議會因此通過議案,建請花蓮縣長要帶領主持祈雨法會。

這種由朝廷命官帶領祈雨的邏輯,是不是就跟桑林祈雨相近?祈雨必然都要由君侯自願犧牲,才能來為民祈雨。
但有關於地方首長被邀請(或被迫?)參加地方祈雨儀式;戰後因為威權統治,社會控制緊密,政府單位開始在1960年代以後,大量提出反對官員代為祈雨的論述,甚至有要求地方百姓不能強迫政府官員代為祈雨。於是乎,時序進入1970年代以後,就罕見有設立雨壇於郊區,邀請地方父母官來祈雨的現象。

One comment

回饋與討論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